据山东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消息,近日,大数据监测发现,部分教育培训机构以“零元学习”、“零手续费”、“随时退款”为噱头,进行欺骗和培训。诱导一些交不起学费的消费者。通过助贷平台申请分期贷款、缴纳学费,在退款过程中以“超过规定上课时间”、“贷款纠纷与学校无关”为借口,设下圈套,相互推诿大数据培训是骗局大数据培训是骗局,并存在不正当的营销宣传和串通行为。助学贷款、人为增加培训费退款难度等,一旦培训机构跑路,消费者即使不能继续接受培训,仍需承担偿还培训费用的义务,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地区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山东省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
1、消费者在选择贷款时,请仔细阅读贷款合同,认真辨别贷款机构的资质。根据规定,从事金融活动的金融机构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未依法取得放贷业务资格,不得经营放贷业务。消费者需要申请贷款时,应仔细阅读贷款合同条款,登录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官方网站,确认相关机构的贷款业务资质;仔细评估个人的还款能力,并要求了解应承担的本息数额,
2、请消费者明确培训分期付款方式,防止非主观“申请贷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明确规定,收费期限与教学安排要统筹安排,不得一概而论。允许超过3个月的时间收费;除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还应当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或者强制集资。请消费者在教育培训费的支付方式上尽量选择短期支付,高度警惕培训费用预付分期的推广,避免一次性大额投入;认真核对分期付款合同,切勿将手机交给培训机构人员操作,严防分期付款变成分期贷款。
3.依法合理选择维权渠道。因合同履行纠纷,消费者、教育培训机构认为合同违法或者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如果培训机构不具备履行培训合同义务的能力,以募集资金为目的,采用欺诈、胁迫等方式强行捆绑培训贷款的,可能涉及以下刑事犯罪:欺诈和非法集资。请消费者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