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公司或管理人将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不过众泰方面表示,众泰汽车尚未收到法院对浙江永康农商行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浙江永康农商行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与此同时,众泰汽车当前的业绩表现也不尽如人意。根据其披露的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3亿-1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1.06%-110.53%。
众泰方面表示,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受资金短缺叠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以及汽车行业整体景气度不高,同时银行贷款逾期导致的公司再融资能力下降及资金紧张状况加剧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下属各基地基本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公司的汽车产销大幅下降,销售收入大幅下降,造成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亏损较大。
